个人集体户口挂靠须知
我单位集体户口面向择业期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开放。集体户口挂靠期限最长为两年,两年到期后继续挂靠的需填报相应资料申请延期。
一、 提交材料
1. 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;
2. 毕业证、身份证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 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;
4. 单位接收证明(单位出具两份:一份对人社局,一份对派出所);
5. 人事局出具的落户信;
6. 白底电子版照片(尺寸:358*441像素,大小17.3-17.8kb)。
7. 白底一寸照片1张。
二、 办理流程
1. 办理户口迁移证
保定高校毕业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证(已办理的不予受理),持个人户口页办理以下手续;异地毕业生开具户口迁移证(迁移地址为派往单位)。
2. 办理毕业生派遣及落户信
个人持户口迁移证(或户口页)、单位接收证明(人社局)、毕业证、报到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保定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(毕业生分配办公室)办理毕业生派遣并开具落户信。
3. 申请挂靠集体户口
持已出具的全部材料到我单位领取《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》并按要求填写后(需用人单位及呈报部门确认)由我单位报送户籍管理部门审批。
4. 领取户籍管理卡
提交《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》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个人集体户口,工作人员通知本人查验后归档统一管理并发放《集体户口管理卡片》,日后将凭《卡片》借阅个人户口页。